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
[摘要] 国科发财〔2011〕5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资监管机构、国家税务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推进自主创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和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科技和金融结合的重要意义 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与金融政策环境的完善是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基础和保障。
[发布日期] 2011-10-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