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摘要] 国科发农〔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推动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和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和《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由在2005-2006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中获得先进的县、市党委和政府提名,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研究决定,授予佟根柱同志等2075人为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08-01-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科技进步考核;年度全国;先进个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