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确定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等95家机构为第五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摘要] 国科发火〔2014〕2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完善全国技术转移体系布局,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和专家评议,确定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等95家机构(见附件)为第五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发布日期] 2014-02-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国家技术转移;技术转移体系;发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