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第三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
[摘要] 国科发政〔2009〕4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国资委、总工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加大创新型企业建设力度,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09]36号)要求,在有关部门和各地方的大力支持下,经认真研究,确定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182家企业为第三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09-07-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创新;试点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