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11年度复核结果的函
[摘要] 国科高函【2011】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复核工作的通知》(国科高函[2011]14号)的要求,按照2011年度复核工作的安排,在各地方科技部门认真组织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现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复核结果公布如下。
[发布日期] 2011-09-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产业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地方科技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