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
[摘要] 国科发高〔2013〕595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关于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布日期] 2013-09-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北京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