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监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保监会关于确定第二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的通知
[摘要] 国科发资〔2016〕183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有关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根据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的通知》(国科办资〔2015〕67号)要求,我们组织专家对各地提出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
[发布日期] 2016-05-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局;保监;银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