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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农业:(二)林业:(三)水利:跨地区、跨流域的水利枢纽工程(不含发电部分),包括:(四)司法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的监狱、劳教等项目。(五)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六)军工集团“三线”搬迁、核电项目(优先考虑国内设计和制造的堆...(七)西部铁路项目。(八)根据国务院要求,经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项目。
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国科办财〔2011〕48号 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扶持引导作用,财政部制定了《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356号)。
[发布日期] 2011-07-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财政贴息资金;基本建设贷款;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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