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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截止到2015年2月28日)
[摘要]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截止到2015年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下列企业符合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条件,予以颁发《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准予从事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
[发布日期] 2015-03-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业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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