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摘要] 关于发布《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中交建设集团: 我部组织修订的《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09-01-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交通运输;填写附件;刘晓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