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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制订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 (二)监督检查邮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三)查处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不当和不作为行为,实施行政执...(四)负责邮政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 (五)定期报告监督工作情况; (六)配合监察部门追究邮政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七)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一)邮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 (二)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四)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是否合法、规范; (五)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越权执法等行...(六)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八)执法风纪遵守情况; (九)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一)被监督的邮政管理部门的名称; (二)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三)处理的决定和依据; (四)执行处理决定的方式和期限; (五)作出处理决定的邮政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并加盖印章。 (一)询问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询问行政相对人或者...(二)查阅和复制行政执法案卷、账目、票据和凭证; (三)以拍照、录音、录像、抽样等方式收集证据; (四)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五)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论证会; (六)暂扣、封存可以证明存在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文书及其他...(七)责令被监督的单位和人员在案件调查期间不得转移或者擅自处理涉...(一)违法决定终止行政处罚调查的; (二)违法决定终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四)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一)未说明理由且事后补充说明理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的...(二)文字表述错误或者计算错误的; (三)未载明决定作出日期的; (四)程序存在其他瑕疵,但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影...(五)需要补正或者更正的其他情形。 (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依据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但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除外; (四)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五)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 (一)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撤销的情形。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且责令其履行已无实际意义的; (二)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三)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依法不予撤销的; (四)其他应当确认违法的情形。 (一)直接做出过错行为的工作人员是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经审核、批...(二)因具体工作人员隐瞒事实、隐匿证据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行为造成...(三)因审核人的故意行为造成批准人失误或者不当的,审核人是行政执...(四)审核人变更具体工作人员的正确意见,批准人批准该审核意见,出...(五)批准人变更具体工作人员和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出现行政执法过错...(六)集体讨论决定而导致的行政执法过错,决策人为行政执法过错主要...(七)因不作为发生行政执法过错的,根据岗位责任确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位; (四)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承担全部或...(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因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导致过错行为人的行政执法过错的; (三)过错行为人在其过错行为被监督检查发现前主动承认错误,或者在...(一)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或者阻挠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 (二)对举报人、控告人或者案件调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一年内发生两次行政执法过错的; (四)执法过程中有索贿受贿、敲诈勒索、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五)因行政执法过错给他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一)未按规定执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的; (二)安排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 (三)拒绝、阻挠行政执法监督或者拒不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处理决定的;...(四)不按照上级邮政管理部门部署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 (六)不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 (七)违法拒绝受理举报或者对举报查处不力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使用无效行政执法证件或者私印、伪造、变造行政执法证件的; (二)将行政执法证件交给他人使用的; (三)未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 (四)非法收费或者截留、坐支、私分罚没财物的; (五)擅自使用罚没物品或者由于管理不善致使罚没物品严重受损或者灭...(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利用行政执法监督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二)失职或者越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四)涂改、转借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 (五)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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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8号)
[摘要]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8号)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已于2014年11月20日经第1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14-12-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邮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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