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交通运输系统2008年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交通运输系统2008年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海(水)上搜救中心、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 受“厄尔尼诺”和“拉妮娜”现象影响,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发布日期] 2008-06-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海上搜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