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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将第八条修改为:“从事港口理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在国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港口理货经营地域为申请人所在地的行政区域; (三)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理货...(四)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具备与港口理货业务相适应的,能与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二、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从事港口理货业务的,应当提供上述(...三、将第十三条修改为:“申请从事港口理货,应当向港口所在地的省级...四、将第十四条中的“交通运输部”修改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五、将第十五条删除。 六、将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情节严重的...七、将第四十七条修改为:“港口引航适用《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一)港口经营,是指港口经营人在港口区域内为船舶、旅客和...1.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2.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 3.为委托人提供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堆...4.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5.为委托人提供货物交接过程中的点数和检查货物表面状况的理货...6.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生活品供应、船员接送及船舶污染物...7.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 (二)港口经营人,是指依法取得经营资格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三)港口设施,是指为从事港口经营而建造和设置的建(构)...(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三)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一)申请人是依法在国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港口理货经营地域为申请人所在地的行政区域; (三)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理货...(四)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具备与港口理货业务相适应的,能与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配备海务、机务、环境工程专职管理人员至少各一名,专...(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四)使用船舶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应当拥有至少一艘不低...(一)港口经营业务申请书; (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三)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四)使用港作船舶的,港作船舶的船舶证书; (五)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六)证明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港口行政...(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申请事项属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一)《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二)除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外的其他证...(一)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的; (二)未经依法许可,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的; (三)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给予港口经营许可的; (二)发现取得经营许可的港口经营人不再具备法定许可条件而...(三)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未经依法许可从事港口经营...
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2号)
[摘要] 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2号) 《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4年12月12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发布日期] 2015-01-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港口经营;港口;从事港口经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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