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审批情况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审批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公布给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的企业名单。请你厅(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发布日期] 2013-09-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核查;环境保护;电子产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