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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擅自从事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活动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摘要]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擅自从事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活动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沪环保法〔2009〕66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09-06-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危险废物;许可;环境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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