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青润美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摘要] 郑州青润美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经我部核查发现,你公司申报在册的陈兰英、王德明2名环评工程师并非你公司专职技术人员,实为河南省开封县环保局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阿什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你公司实有环评工程师数量已不满足相应资质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现对你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发布日期] 2014-10-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评;工程师;处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