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4年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人事部《关于2004年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6号),现将 2004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05-03-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注册;执业资格;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