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煤集团义翔铝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氧化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摘要] 义煤集团义翔铝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年产30万吨氧化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义铝文〔2014〕108号)及附送的《义煤集团义翔铝业有限公司30万吨氧化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2〕第158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收悉。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11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之后,你公司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锅炉烟气进行了除尘、脱硝改造,拆除了停用的1台6400千瓦熔盐炉和1台废弃的500吨/天氢氧化铝焙烧炉的引风机、排放烟囱等设施,焙烧炉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发布日期] 2015-01-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排放;环境保护;堆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