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九五”期间全国环境保护系统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九五”期间,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站和广大环境监测工作者,紧紧围绕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为实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的环境保护目标,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他们所做出的成绩,进一步调动广大环境监测工作者的积极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等99个单位“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监测站”的称号,授予张进等97名同志“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监测站长”的称号,授予赵越等101名同志“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监测工作者”的称号。
[发布日期] 2002-10-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监测站;环境监测;中心站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