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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柴油发电机排气执行标准的复函
[摘要]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柴油发电机排气执行标准的请示》(粤环报〔2005〕3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柴油发电机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柴油发电机仅控制烟气黑度确已不能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为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的监督管理,你局可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对柴油发电机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等污染物进行控制。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发布日期] 2005-08-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发电机;柴油;排放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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