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批准释放秦山第二核电厂4号机组第二...
关于国道317线类乌齐至丁青段公路改建...
关于公布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单位的...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编码》...
关于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
关于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扩...
关于新建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建设项目...
关于钍基熔盐实验堆以Ⅱ类研究堆开展前期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要]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你所《关于钍基熔盐实验堆以Ⅱ类研究堆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应物发核字〔2015〕6号)收悉。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之三,以及研究堆的有关安全规定,我局对你所提交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了审查。
[发布日期] 2015-11-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熔盐;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0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