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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钍基熔盐实验堆以Ⅱ类研究堆开展前期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要]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你所《关于钍基熔盐实验堆以Ⅱ类研究堆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应物发核字〔2015〕6号)收悉。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之三,以及研究堆的有关安全规定,我局对你所提交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了审查。
[发布日期] 2015-11-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熔盐;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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