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申报书》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办公厅(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新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对《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申报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8-02-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申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