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2013年度原料及试剂用途四氯化碳使用配额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实施四氯化碳生产配额许可证、使用配额许可证及销售登记证管理的通知》(环函〔2005〕289号)的有关规定,现核发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用于原料及试剂用途的2013年度四氯化碳使用配额,并发放使用配额许可证。(企业使用配额量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3-03-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配额;四氯化碳;许可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