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关于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提高我国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推动资源开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我部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5〕195号),我部决定举办2015年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08-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