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摘要] 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 你公司关于《李家壕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矿发〔2014〕41号)及附送的《神华集体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收悉。经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现场检查,认为该工程未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完成首采区内寨子梁村的居民搬迁工作,部分已搬迁的村庄未进行建筑垃圾清理及地表植被恢复工作,尚不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经验收不合格。
[发布日期] 2014-10-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部;验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