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废氯化汞触媒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的公告
[摘要]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下放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后的监管,规范废氯化汞触媒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推动提升废氯化汞触媒利用行业的整体水平,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制定《废氯化汞触媒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现予发布。
[发布日期] 2014-02-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危险废物;触媒;氯化汞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