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摘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38号),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三峡办、南水北调办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等重点流域25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合并简称《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
[发布日期] 2016-09-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水污染;考核;流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