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十一五”以来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保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 “十一五”以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环保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规划编制评估、投资保障、预算财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环保规划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推进环保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鼓励广大环保规划财务工作者继续发扬爱岗敬业、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规划财务工作,我部决定对环境规划院等40个单位或团队、郑定伟等131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发布日期] 2012-04-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局;财务处;规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