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28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新化学物质简易申报登记证注销的公告(公告 2015年 第1号)
[摘要]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收到亚什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24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注销申请材料,涉及24份登记证。 根据《办法》第四十条以及《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第六章有关登记证注销的规定,我部对上述申请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结合年度报告对没有活动和停止活动的申请进行了核实和确认,批准登记证注销(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发布日期] 2015-01-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登记证;化学物质;注销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95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