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关于批准释放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号机组10...
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关于受理大连大高阀门有限公司民用核承压...
关于黄河下游东明阎潭-谢寨和范县刑庙-...
关于批准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扩大民用...
关于退回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
关于举办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学习贯彻《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指导地方做好“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1〕190号),我部将举办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11-08-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环境监测;十二五;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7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