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根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5〕195号),我部决定举办2015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09-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环境保护部;突发;应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