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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原镇江化工仪表电器集团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名称变更的通知
[摘要] 江苏海纳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的报告》(海纳〔2007〕第05号)收悉。鉴于你公司仅是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的生产场所、生产装备、检验手段和试验条件、组织机构、人力资源、技术能力和质保体系均未改变,经研究,我局同意将原镇江化工仪表电器集团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7)04号)的持证单位名称变更为江苏海纳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07-09-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海纳;变更;许可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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