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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优秀企业和示范项目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推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化进程,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促进我国环境服务业发展,弘扬先进,我局决定对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中表现突出的运营企业和运营良好的项目予以表彰,决定授予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优秀企业”称号,授予北京市清河污水处理厂等13个项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示范项目”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励,努力工作,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优秀企业名单 2.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示范项目名单
[发布日期] 2004-11-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有限公司;处理厂;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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