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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环保系统档案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基层档案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我局决定今年继续委托苏州大学档案系举办全国环保系统档案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5年10月17—21日,10月16日报到(报到当日在火车站有专车接站)。
[发布日期] 2005-09-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档案;苏州大学;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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