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环境保护局、教育厅(教育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现将《2001年──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参照《工作纲要》的精神,确定本地区“十五”期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认真予以落实。
[发布日期] 2001-04-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