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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并正式命名的通知
[摘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你所《关于国家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验收的请示》(国南环所字〔2004〕第013号)收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验收委员会对你所提出申请的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经过验收委员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认为该重点实验室在建设期内,能紧密围绕转基因生物安全性评价、转基因生物环境影响监测以及转基因生物潜在环境危害的预测和防治等研究领域,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备必要的实验设施和条件,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形成较高的研究开发能力,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为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和国际履约提供了科学理论与技术支持,完成了预期建设任务,达到验收要求。经研究,同意对该重点实验室予以正式命名(见附件)。 请你所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验收委员会所提建议,继续做好对该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和保障工作,加强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将该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具有创新能力、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的科研实体,成为国家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培养优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为我国的生物安全管理和履行国际公约做出贡献。
[发布日期] 2004-12-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实验室;重点;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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