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军事科学院院务部,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校务部,总后所属直供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军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4-04-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军队;辐射;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