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赤峰紫光辐照技术有限公司γ辐照装置恢复运行的复函
[摘要] 赤峰紫光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辐照装置卡源故障专项整治工作申请验收及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于2009年10月22日对你公司辐照装置整改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查,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于2010年11月18日又对你公司辐照装置防卡源专项整治进行了验收检查。经研究,复函如下。
[发布日期] 2011-02-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辐照;辐射;装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