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开展2004年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
关于批准延续上海福克斯波罗有限公司民用...
关于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615L项...
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核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
关于白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
关于金沙江一期送电华中、华东±800千...
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摘要]
为加强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维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发布日期] 2010-04-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菌剂;微生物;样品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3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