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管道支承件设备品种澄清的复函
[摘要] 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许可证中管道支承件设备品种澄清的请示》(苏电装备质保〔2010〕74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持有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9)47号)中制造许可活动范围可以覆盖核安全2、3级横向限制件,你公司可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相关设备的制造活动。
[发布日期] 2011-05-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安全;许可证;民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