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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11年第七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通知
[摘要] 各相关聘用单位: 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组织的焊工项目考试已经结束(考试编号见附件一)。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我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审查,现批准向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14家聘用单位张勇等210位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见附件二),共计426项合格项目。
[发布日期] 2011-09-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民用;核安全;焊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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