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摘要]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经审查,同意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和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变更后,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和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分别为“黄东文”和“郑金宝”。 特此公告。
[发布日期] 2013-04-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危险废物;金隅;通士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