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规范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强化对进出口有毒化学品流向的监督管理,全面防控有毒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运、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批准程序》(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9-09-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化学品;进出口;有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