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2005年度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第一批)的通知
[摘要] 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梅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浙江莹光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市利民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关于实施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128号)的规定和《中国全氯氟烃产品(CFCs)和哈龙(Halon)生产和消费加速淘汰计划》对年度CFCs消费总额的控制要求,我局将分两次核发2005年度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现公布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企业的第一批生产配额,并发放生产配额许可证。各企业生产配额量见附表。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配额组织生产,所在省环境保护部门对各企业执行生产配额情况进行监督。
[发布日期] 2005-04-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配额;氯氟烃;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