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开展2004年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
关于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615L项...
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核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
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有...
关于暂缓审批彩虹(张家港)光伏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第二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的...
国家环保局关于公布“低氟氯化碳(CFCs)家用制冷器具”等六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通告
[摘要]
为防止和减少工业产品对环境的危害,统一环境标志产品的技术要求,现公布“低氟氯化碳(CFCs)家用制冷器具”等六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见附件)。 本技术要求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发布日期] 1994-05-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标志;技术要求;家用制冷器具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3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