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要]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关于山西芦芽山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函》(护自函〔2010〕39号)收悉。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调整方案通过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
[发布日期] 2012-11-2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核心区;山脊;公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