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产品予以环保生产一致性免检的公告
[摘要] 根据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申请,经专家组审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核,决定对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型发动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型发动机、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轻型汽车、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轻型汽车、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摩托车予以环保生产一致性免检。 上述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产品的排放控制水平,充分发挥免检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发布日期] 2006-03-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有限公司;免检;玉柴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