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家下属公司等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我部在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根据《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我部决定对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家下属公司、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码头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发布日期] 2015-12-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督办;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