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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水专项实施推进大会的通知
[摘要]
水专项领导小组和重点流域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水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水专项咨询专家组、总体专家组、主题专家组、流域专家组、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专项实施推进会、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水专项领导小组决定召开水专项实施推进大会。
[发布日期] 2012-02-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专项;领导小组;专家组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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