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防科工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办公厅(室):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我局组织拟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05年12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 谢强 聂菲 谭臻 电话:(010)66556416
[发布日期] 2005-11-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影响;听证会;公众 [时效性] Effective